家具大師課 | 王世襄釋讀《魯班經(jīng)匠家鏡》家具條款④
| 明清家具研習(xí)社 |
大師領(lǐng)讀古代民間木工營造專著
框一寸三分厚,二寸二分大,除框腳高二尺三寸七分正。方圓一寸六分大, 下要梢去些。 豹腳五寸七分長,一寸一分厚,二寸三分大,雕 雙線趕雙鈞(勾)。每腳上要二筍(榫)斗,豹腳上要二筍(榫)斗,豹腳上方穩(wěn),不會(huì)動(dòng)。
折桌:腿子可以折疊的桌子。
下要梢去些:即桌腿下端比上端要細(xì)些的意思。
豹腳:“豹”與“抱”諧音,疑“豹腳”即“抱腳”班闊木地板,取腿足彎轉(zhuǎn)如人臂彎抱之意。本書爐座四條(圓爐、看爐、方爐、香爐),均用豹腳,而一般爐座都為彎腿??赡芗慈龔澩然蚬耐扰硌?。
黃花梨螭龍紋三彎腿炕桌
雙線趕雙勾:起雙線的卷轉(zhuǎn)花紋。
釋條:按此為腿足可以折疊的桌子。唯本書既無圖式,本條又未標(biāo)明桌框的長度,故無法知道它是方桌還是長方桌??蛳履_高二尺三寸七分,此下又有豹腳長五寸七分,計(jì)有腿兩截。這兩截究竟是都能折疊,還只是其中的一截能折疊,文字亦未言明。由于上述種種情況不明,繪制草圖有困難,只得暫缺。
明 黃花梨木折床 故宮博物院藏
按明式家具確有可折疊的造法。1960年前后,魯班館張獲福家具店存有浮雕花鳥紋黃花梨折疊榻,長208厘米、寬155厘米、高49厘米,后為故宮博物院收購,現(xiàn)存庫房中。
榻由H形的兩足支架和可對(duì)折的榻身構(gòu)成。位在榻四角的四條三彎式腿足班闊木地板,可以折疊后臥入牙條之內(nèi)。腿足用方材(8.5x8.5厘米),分兩截造成。下截上端留大片榫舌,略如手掌。舌根兩側(cè)又各留長方形小榫。
舌片上有兩孔,上為長圓形,下為圓形。上截在朝內(nèi)一角開深槽,容納下截的舌片。槽兩側(cè)鑿長方形榫眼,容納舌片兩側(cè)的小榫。
腿足上截亦有兩孔,均為圓形,與下截舌片的兩孔相對(duì)。上一孔為穿軸棍之用,下一孔為穿銷釘之用。穿釘后可將上下兩截固定。拔出穿釘后,下截腿足方可折疊,臥入牙條之內(nèi)。當(dāng)上下兩截腿足對(duì)正合嚴(yán)時(shí),舌旁小榫已插人榫眼,也起固定下截腿足的作用。
如要折疊,在拔出穿釘后,還需將下截腿足拉開少許,使舌旁小榫脫出槽眼,才能臥倒。因此,下截穿軸棍的孔,不是圓的,而是長圓形的。其長度恰好略長于榫舌兩側(cè)小榫的高度。
高二尺五寸,長短闊狹看按(案)面而做,中分兩孔,按(案)面下抽箱,或六寸深,或五寸深?;蚍秩?,或兩孔。下踏腳方與腳一同大,一寸四分厚,高五寸。其腳方圓一寸六分大,起麻櫎線。
按此條文字與11“桌”完全相同,只“踏”、“圓”兩字不誤,可據(jù)此來改正11“桌”條中的錯(cuò)字。兩條重出,注釋及附圖均見11桌。
長二尺二寸,高五寸,大四寸五分?大?①。腳一寸二分大,一寸一分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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