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編制依據(jù)
1.1 合同文件(包括設計文件、招標文件、技術規(guī)格書、設計技術交底會議紀要);
1.2 現(xiàn)場調查資料或報告(建設單位可能提供的條件和水、電供應情況)、項目資源配備情況;
1.3 國家法令、法規(guī)和國家或行業(yè)現(xiàn)行的相關施工技術規(guī)范、標準及試驗規(guī)程(不列);
1.4 現(xiàn)行相關的專業(yè)預算定額、施工定額;
1.5 公司《管理手冊》和相關的程序文件、作業(yè)指導書;
1.6 公司《工程船舶技術性能手冊》和相關的施工機械設備技術性能資料,外單位相關的施工設備技術性能資料;
1.7 專業(yè)相關的施工手冊。
第二章 工程概況
2.1 簡要說明工程名稱、建設單位名稱、監(jiān)理單位、設計單位、質監(jiān)站名稱,合同開工日期和施工工期、工期的控制點、合同價(中標價);
2.2 簡要介紹擬建工程的地理位置(地理位置圖)、所處環(huán)境、潮汐、風浪、流速、洪水、航道、水深、卸泥區(qū)和防臺錨地距施工區(qū)的距離。臺風、季候風、突發(fā)風、雨季、降雨量、霧期和交通運輸、水電等情況;
2.3 施工組織機構設置及職責部門的框圖(崗位職責);
2.4 工程結構、規(guī)模;
2.5 主要工程數(shù)量表;
2.6 合同、顧客和政府的特殊要求(如顧客提供結構材料、指定供應商、分包商和某分項/工序的特殊驗收標準,采用商品砼等);
2.7 質量(合格)、環(huán)境保護和職業(yè)健康安全要求。
第三章 施工場地布置
3.1 簡單說明可供使用的土地、設施、周圍環(huán)境、環(huán)保要求、附近房屋、文物、農田、魚塘、網箱水產需要保護或注意的情況;
3.2 施工總平面布置必須以平面布置圖表示,并應標明:
(1) 擬建工程平面位置;
(2) 施工測量基線布置(基線點和高程控制點)和測量成果表;
(3) 生產區(qū)、生活區(qū)、預制場、預制構件、易燃易爆物倉庫位置;
(4) 臨時道路、供電、供排水管位置;
3.3 圖上無法標示時,應用文字簡單敘述;
3.4 施工總平面布置可用一張圖,也可用多張相關的圖表示。
第四章 技術規(guī)范及驗評標準
4.1 技術規(guī)范和標準(設計文件涉及的):
(1) 明確本工程所使用的施工技術規(guī)范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;
(2) 如果工程有其特殊性或與現(xiàn)行國家和行業(yè)規(guī)范、標準規(guī)定不一致時,應加以說明。
4.2 單位工程及分部、分項工程劃分表:
(1) 以圖表方式編制劃分表;
(2) 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要求,嚴格劃分單位、分部和分項工程并明確主要和一般分項;
第五章 施工工藝流程及主要工序的施工方法
5.1 施工工藝流程
(1) 以流程圖表示各分項工程的施工順序和相互關系;
(2) 必要時,以文字簡要說明流程圖關鍵或復雜的節(jié)點。
5.2 施工方法是施工組織設計重點敘述的章節(jié),它包含主要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法,編制時應根據(jù)工程實際情況及本單位對同類工程、工序的施工經驗,重點敘述技術難度大、配合的船機、設備、工種多、工序和結構的關鍵部位。而對于常規(guī)施工的工序,可套用作業(yè)指導書注明編號和標題后簡要敘述。
5.3 施工方法的確定應遵守充分利用本公司現(xiàn)有資源,采用技術上先進,操作成熟成本合理、質量受控、安全環(huán)保的施工方法,要滿足合同工期要求,并遵守效益優(yōu)先的原則。
5.4 施工方法一般以分項工程為單位分別敘述,主要內容有:
(1) 本分項工程的質量控制標準(質量檢驗評定標準);
(2) 本分項工程的施工順序;
(3) 本分項工程的工程數(shù)量;
(4) 測量控制及標志的設置;
(5) 選擇的施工船舶和機械設備;
(6) 如何進行施工和質量控制,特殊過程的監(jiān)控方法;
(7) 前后工序協(xié)調和銜接,如何進行流水作業(yè);
(8)施工高峰期施工安排和砼生產(供應)能力裝修施工組織設計,以及材料供應能力;
(9)施工過程中環(huán)境保護采取的措施。
(10) 經濟效益比較:
5.5 施工質量保證措施計劃
5.5.1 本計劃是為使施工工序處于受控狀態(tài),必須采取的技術保證措施、監(jiān)控方法,以確保施工質量滿足規(guī)定要求。
5.5.2 本計劃以表格形式列出,具體內容是工程和特殊過程、關鍵工序質量保證技術措施。
(1) 根據(jù)工程實際情況,按分項工程項目分別制訂質量保證技術措施,相同的施工內容應合并成一項。
(2) 確定本工程的特殊過程和關鍵工序,并對其連續(xù)監(jiān)控和持證上崗作業(yè)制訂相應的措施和規(guī)定;
5.5.3 創(chuàng)優(yōu)質工程必須編制創(chuàng)優(yōu)計劃,創(chuàng)優(yōu)計劃不放入施工組織設計內。
第六章 施工總進度計劃
6.1 施工總進度計劃一般使用網絡計劃,也可用橫道圖表示,重點工程必須有網絡計劃。
6.2 計劃一般以分項工程(工序)劃分并標明工程數(shù)量。
6.3 將關鍵路線(工序)用粗線條或雙劃線勾畫;必要時,標明每日或每旬的施工產量。
6.4 進度計劃保證措施
第七章 人、機、料需用量計劃
7.1 勞動力需用量計劃
(1) 勞動力需用量計劃以表格表示。
(2) 計劃應將各技術工種和普、雜工分開,根據(jù)總進度計劃需要,按月列出需用人數(shù),并統(tǒng)計各月工種最多和最少人數(shù)。
(3) 計劃應說明本單位各工種自有人數(shù)和需要調配或招用人數(shù)。
7.2 物資需用量計劃
(1) 本計劃用表格表示裝修施工組織設計,并將結構材料和施工用料分開。
(2) 計劃中應注明由顧客提供或顧客指定供應商自行采購或內部調濟。
(3) 計劃一般按月提出物資需用量,以分項工程為單位計算需用量。
(4) 本計劃應同時附有物資計劃匯總表,將各品種規(guī)格、型號的物資匯總,并將結構材料和施工用料分開。
7.3 船機使用計劃
(1) 船機使用計劃一般用橫道圖表示。
(2) 計劃應說明施工所需工程船舶、施工機械設備的名稱、規(guī)格、型號和數(shù)量。
(3) 計劃應標明進場時間和總的使用時間。
(4) 必要時,可注明某一船機是租用局外單位或計劃新購置。
第八章質量管理體系與技術措施
8.1 建立工程質量保證體系
8.2質量管理控制度及控制程、方法
8.3量通病防治措施;
8.4對采用新技術、新材料、新工藝和新結構制定的技術措施;
8.5關鍵過程和特殊過程制定有針對性的技術措施;
8.5.1技術復核、隱蔽工程驗收制度
8..5.2 技術、質量交底制度
8.5 .3分部分項質量評定制度
8.5.4 現(xiàn)場材料質量管理
8..5.5 計量器具管理
8.5.6 工程質量獎罰制度
8.5.7 現(xiàn)場檢測與試驗制度
8..5.8工程交驗制度
8.5.9冬雨夜施工技術措施
8.5.10成品保護措施
第九章 職業(yè)健康安全保證措施
9.1 安全生產管理目標。
9.2 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組織機構(圖示)。
9.3 項目部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。
9.4 有關本項目的主要安全生產管理要求:
a. 安全檢查
b.施工現(xiàn)場防火
c. 傷亡事故報告
d. 施工機械安全管理
e. 船舶施工安全管理
f. 防臺防洪管理
g.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度
h. 民工宿舍及辦公區(qū)域安全管理
i. 安全技術交底
9.5 結合工程實際進行重大危險源的辨識,建立主要重大危險源清單。
9.6 編制主要危險性較大分項分部及易發(fā)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或施工工藝安全技術措施,如:
a. 開挖深度超過5m(含5m)的基坑(槽)并采用支護結構施工的工程;或基坑雖未超過5m,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(huán)境復雜、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。
b. 開挖深度超過5m(含5m)的基坑、槽的土方開挖工程。
c. 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,包括滑模、爬模、大模板等;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高支撐系統(tǒng)模板及特殊結構模板工程。
d. 起重吊裝工程
e. 腳手架工程
f. 采用機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。
g. 樁基礎、擋墻基礎、深水基礎和圍堰工程;
h. 滑坡和6m以上邊坡施工;
i. 橋梁工程中的梁、拱、柱施工;
j. 特種設備施工;
k. 大型臨時工程中的大型支架、模板、便橋的架設與拆除,橋梁、碼頭的加固與拆除;
l. 深水防波堤施工;
m. 港口工程、航道工程(含炸礁、水下爆夯、水上拋填、重件出運/安裝、工程船舶施工等);
n. 采用新技術、新工藝、新材料,可能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,已經行政許可,尚無技術標準的施工:
o. 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。
9.7 編制易發(fā)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和施工工藝的應急救援預案及預防預控措施。
9.8 安全生產標準化。
9.9 職業(yè)健康方面的內容,如勞動保護、職業(yè)病防治等。
第十章 文明施工和環(huán)境保護措施
10.1 文明施工、環(huán)境保護保證體系;
10.2 文明施工及環(huán)境保護管理組織機構(以表格形式列出),并應落實具體責任人。
10.3 環(huán)境因素識別及重大環(huán)境因素清單;
10.4 根據(jù)工程具體情況,制訂相應的措施;
10.4.1施工人員保護措施
10.4.2大氣環(huán)境和聲環(huán)境保護措施
10.4.3防止水環(huán)境污染措施
10.4.4建筑垃圾及固體廢棄物處理措施
10.5 針對重大環(huán)境事故制定應急救援預案。
第十一章 大型臨時工程
11.1 大型臨時工程方案的選定,應遵守公司項目管理文件所規(guī)定的原則。
11.2 大型臨時工程均應進行設計計算并進行校核和出具施工圖紙,編制相應的各類計劃和制訂相應的質量保證和安全勞保技術措施。
11.3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,大型臨時工程不一定專門放在本章敘述,應根據(jù)工程實際情況,可并入施工方法一章中。
11.4因有些大型臨時工程需要一定的時間設計,并要充分考慮施工的可行、方便,允許確實有需要的大型臨時工程以單獨的《施工方案》報批,但施工組織設計應確定大致的施工方案,施工方案應遵守不影響施工進度和審批后施工的原則。
11.5需要單獨編制施工方案的大型臨時設施,由公司工程/技術部門請示公司總工程師確定并指定設計部門或單位,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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